来源:海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24 18:31:59 阅读量:673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部署和工作程序,九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进入巡察反馈整改阶段。9月7日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对县审计局党组、科协党组、团县委;县医保局党组、县委统战部、人大机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政协机关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6日至7月26日,县委第一、第二、第四巡察组分别对9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聚焦党委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县委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决策部署上持续用力,班子凝聚力不断增强,工作作风不断转变,党组(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但是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党组织理论学习不深入不全面,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扎实;有的党组织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有的党组织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严格;有的党组织担当尽责和服务意识还不够强。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反馈会议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汤建国代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明确整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抓牢巡察整改;二要深化认识,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三要强化措施,狠抓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县委巡察办将会同巡察组加强重点问题的督办落实,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代表班子对坚决贯彻落实好县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一致表示,巡察反馈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提出的整改意见客观全面,针对性、操作性强,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变成凝心聚力、推动发展的过程,确保件件都落实,事事有回音。
县委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成员,县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的同志和派驻纪检组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9月8日-9日,县委巡察组将分别对苏基镇、赵毛陶镇、辛集镇、小山乡4个乡镇所辖33个村反馈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并向各被巡察村“两委”、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同时要求所属乡镇党委全程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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